- 中選會原公布26人,陸委會更正為25人
- 4人未繳交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
- 7人已繳交但除籍未滿10年
- 參選資格最終由各級選務機關認定,10月17日前公告
25名原陸籍人士登記參選 7人除籍未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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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兩岸條例地方公職選舉梁文傑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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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中選會先前公布共有26名原陸籍人士登記為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陸委會今天更正為25人。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經陸委會與移民署進一步確認,有1人資料為誤植,實際登記人數為25人。
梁文傑指出,經初步查證,25人中,有4人未繳交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另有7人雖已繳交,但喪失戶籍未滿10年。參選資格稽核權限在各級選務機關,最終結果以選務機關公告為準,預計10月17日前全部處理完畢。
陸委會今年4月已核釋兩岸條例第21條,原陸籍人士在台設籍滿10年,係指完成繳交喪失原籍證明給主管機關後起算滿10年,始具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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