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颱風前提前返台,無法申請「班機延誤」定額給付
- 因天災被迫改票,可透過「旅程更改」申請票價差額實支實付
- 理賠上限為原機票票價1.2倍,須扣除退票退款
- 申請須符合3條件:原航班因天災取消、天災發生於海外、旅客仍在海外期間
- 回國機場變更也可申請理賠[2]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報導)
旅遊不便險新制4月上路後,近日遇上巴威颱風襲台,許多旅客因航班受影響而選擇提前一天返台,引發保險理賠討論。旅遊粉專「跟著彭大去旅行」指出,提前返台能否理賠,關鍵在於申請的是「班機延誤」還是「旅程更改」。
粉專舉例,原訂11日回台的航班因颱風取消,緊急改訂10日晚間班機提前返國,由於班機並非延後起飛,因此無法申請「班機延誤」的定額給付。但若是因天災被迫更改行程,改票產生的票價差額,則可透過「旅程更改」申請實支實付,理賠金額以原機票票價1.2倍為上限,並須扣除退票退款。
粉專提醒,申請「旅程更改」理賠須符合3項條件:原班機須因颱風等承保事故取消或受影響,並向航空公司索取航班取消或延誤證明;天災須發生於旅客所在的海外地點或原定前往的目的地;事故發生時旅客須仍在海外旅遊期間,尚未出國或已返抵台灣皆不適用。此外,回國機場變更也可申請理賠[2]。實際理賠仍以各家保單條款與保險公司認定為準。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