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施行10週年,累計核發救濟金約16億元
- 救濟核予率達91.7%,產科醫療訴訟案件大幅下降
- 婦團籲救濟給付隨物價指數調整,石崇良允諾檢視
- 衛福部研議將新生兒救濟週數由33週下修至28週
- 黃淑英指仍有26%家庭未獲醫院主動關懷[2]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今年是「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施行10週年,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該條例是全球首部針對生產事故建立的專法,展現國家以制度承擔生產風險的決心。截至去年底,已完成2761件案件審定,其中2532件核予救濟,核予率達91.7%,累計核發救濟金額約16億元。
婦團指出,救濟金額最近一次調整為2019年,當時將產婦死亡給付由200萬元提高至400萬元,胎兒或新生兒死亡給付增至30萬元,重大傷害給付最高300萬元。考量近年物價持續上漲,婦團呼籲救濟給付應隨物價指數調整。石崇良回應,死亡給付金額參考英國、紐西蘭等國標準及國內醫療訴訟和解金額訂定,未來將隨整體經濟環境再次檢視。
石崇良另表示,現行胎兒與新生兒救濟制度須為妊娠33週以上才能申請,但隨著早產兒醫療技術進步,現今已可成功救治28週早產兒,因此正研議將救濟門檻下修至28週,讓醫療團隊能更無後顧之憂地全力搶救新生兒生命。
行政院政委陳時中表示,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是台灣醫療制度的重要里程碑,過去制度偏重究責、忽略除錯,該條例提升了除錯機制的重要性[2]。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則指出,至今仍有26%家庭未獲得醫院主動關懷,呼籲強化撫慰機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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