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鍾男酒後在急診檢傷區罵護理師「有毛病」、「妳也有病啦」
- 檢方依《醫療法》妨害醫療罪及公然侮辱罪起訴
- 法官認定僅屬單純謾罵,未達妨害醫療程度,判無罪
- 公然侮辱罪因護理師撤回告訴,判公訴不受理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基隆市一名鍾姓男子2024年9月因頭部受傷,酒後由救護車送至基隆長庚醫院急診室。護理師依檢傷程序詢問受傷經過時,鍾男因酒後表達能力不佳,反覆稱「躺在房間睡覺,突然有不認識的人闖入」,護理師無法判斷與頭傷關聯而持續追問。鍾男不耐煩,在檢傷區怒罵護理師「有毛病」、「妳也有病啦」,隨後遭保全帶至候診區。
檢方依《醫療法》「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及公然侮辱罪起訴鍾男。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醫療法》所稱「其他非法方法」,應與強暴、脅迫、恐嚇具有相當程度,須達到妨害醫事人員意思自由或使其無法執行業務。鍾男出言辱罵雖令護理師難堪,但僅屬單純言語謾罵,未達妨害護理師意思自由或使其無法完成檢傷的程度,不符《醫療法》構成要件,判決無罪。公然侮辱罪部分,因護理師於審理期間撤回告訴,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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