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姓男子施用愷他命後騎車,今日獲裁定羈押
- 林姓男子施用安非他命後騎車,23日已獲准羈押
- 洪男最初遭責付母親,檢方抗告後發回更裁
- 檢方強調將從嚴速辦毒駕案件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澎湖洪姓與林姓男子分別於今年6月12日及22日施用毒品後騎車,經警方查獲,澎湖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其中林姓男子於23日獲准羈押;洪姓男子最初遭裁定責付母親並禁止施用毒品,檢方不服提起抗告,經高雄高分院撤銷發回後,澎湖地院於今日開庭裁定羈押。
洪姓男子於6月12日施用愷他命後騎車,毒品快篩呈陽性反應,並查扣愷他命及K盤。檢察官陳建佑考量其有2次酒駕紀錄,認為有再犯之虞,13日聲押遭駁回,經抗告後發回更裁,今日獲准羈押。林姓男子則於22日施用安非他命後騎車,毒品快篩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並搜扣甲基安非他命結晶及吸食器,主任檢察官陳書郁以其有多次吸毒前科,23日聲押獲准。
澎湖地檢署強調,毒駕對民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危害,將秉持「從嚴速辦、積極羈押、從重求刑」的態度,落實預防性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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