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士檢聲押2名毒駕嫌犯均獲法院裁准
- 潘男17日駕BMW在南港暴衝撞4車後自撞
- 高男20日騎重機在內湖遭攔查
- 2人唾液快篩均呈依托咪酯陽性
- 檢方認定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士林地檢署今(22日)表示,近日偵辦2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案件,均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潘姓男子及高姓男子分別於南港、內湖遭查獲,經毒品唾液快篩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檢方認定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潘男於17日晚間9時許,駕駛BMW行經南港區重陽路時失控暴衝約200公尺,沿路波及4輛路邊轎車後自撞停下,所幸無人傷亡。警方到場發現潘男眼神渙散,快篩呈陽性,查扣依托咪酯菸彈等證物,依現行犯逮捕[1]。高男則於20日晚間8時許,在內湖區騎乘重機遭警攔查,快篩同樣呈依托咪酯陽性,現場查扣菸彈等證物。
檢方複訊後,認定2人涉犯刑法「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犯嫌重大,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分別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均獲裁准。士檢強調,將貫徹「毒駕零容忍」政策,從嚴從速偵辦,並視情節積極聲請預防性羈押,防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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