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陳女毒駕因未打方向燈遭警攔查
- 陳女企圖丟包K他命被員警當場識破
- 唾液快篩呈陽性,依現行犯移送法辦
- 上月才遭同一員警勸誡,時隔一月又被逮[1]
- 警方依新法建請聲請預防性羈押
(綜合自由時報、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鼓山分局員警16日晚間9時許巡經文信路段,見38歲陳姓女騎士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上前攔查時聞到濃厚毒品氣味,陳女神情慌張,企圖將一包K他命(愷他命)丟棄在地上,當場遭員警識破。
經唾液毒品快篩檢測呈陽性反應,陳女坦承吸毒後駕車。警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以現行犯逮捕移送,並建請地檢署聲請預防性羈押。
值得注意的是,陳女上個月才因違規遭同名員警攔查,當時雖未查獲毒品,但員警發現她有毒品前科,曾勸誡她別再施用,沒想到時隔一個月又因違規被同一員警逮到,當場人贓俱獲。員警痛斥:「妳為什麼學不乖?」[1]
鼓山分局表示,警政署已修定「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員警若發現駕駛人疑似毒駕,經唾液檢測陽性或拒絕檢測且客觀情狀足認不能安全駕駛者,得依現行犯逮捕。此外,今年5月15日甫生效的《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修正條文,已將毒駕等公共危險犯罪納入得聲請預防性羈押範圍[2]。
(新增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中,中時電子報與自由時報均為同一件高雄前鎮區毒駕案的報導,與本次事件(鼓山分局陳女毒駕)無關,故予以排除。
本次新增來源未提供額外實質資訊,僅新增報導來源。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