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部發布噪音車裁罰基準,定義「情節重大」情況
- 噪音超標15分貝且限期未改善,最重可吊扣牌照
- 夜間或特定管制區違規2次未改善,亦構成情節重大
- 罰鍰額度納入夜間違規、累犯等加重因子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報導)
環境部今(6日)發布「噪音管制法」相關裁罰基準,正式定義「情節重大」情況,針對屢勸不聽的噪音車輛祭出吊扣牌照處罰。
根據新基準,機車噪音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且噪音值超標15分貝,即構成「情節重大」,最重可吊扣牌照。此外,若車輛於夜間或特定噪音管制區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次數達2次以上,同樣適用此規定。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表示,去年12月已修正「噪音管制法」,將罰鍰提高至3600元至3萬6000元,此次發布裁罰基準,進一步納入加重或減輕罰鍰因子,如夜間違規、累犯、1年內首次違規、稽查配合度等,使各地環保機關有更一致的裁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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