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溪聯合稽查攔查10輛汽機車,2輛噪音超標
- 教練車噪音99分貝,超標6分貝挨罰5400元
- 兩案合計裁罰1萬0800元
- 今年已辦11場稽查,累計28件噪音違規
(綜合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大溪警分局為維護居民生活安寧,昨(1)日會同環保及監理單位,在大溪區復興路二段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共攔查10輛汽機車,經噪音檢測有2輛不合格,其中一輛為教練用轎車。
該教練車經檢測噪音值達99分貝,較法定標準值93分貝超出6分貝,因超過標準值5分貝以上,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裁罰5400元,為本次稽查噪音超標最嚴重案件。另一輛不合格車輛亦依法告發,兩案裁罰金額合計1萬0800元。
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機動車輛噪音超過公告標準者,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情節重大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成;1年內再次違規者,還可吊扣牌照6個月。
大溪警分局統計,今年截至目前已辦理11場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共查獲28件噪音違規案件。警方表示將持續結合相關單位加強取締高噪音改裝車輛及重大交通違規。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