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苗栗地檢署今(18)日偵結起訴47歲林姓男子毒駕致死案。林男今年7月1日傍晚駕駛休旅車,行經竹南鎮龍山路三段一處幼兒園前,偏駛逆向撞擊對向55歲唐姓機車騎士,並波及路邊多部機車,唐男送醫不治。林男肇事後棄車逃逸,躲藏於造橋鄉友人住處衣櫃內,當晚遭警方拘提到案。
檢方採尿檢驗,林男體內有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及酒精反應,無依托咪酯反應。苗栗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並指出林男曾犯刑法第185條之3毒(酒)駕案件經有罪判決確定,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另涉肇事致人於死而逃逸,可處1年至7年徒刑。
聯合報報導,死者唐男生前中年失業且罹患癌症,事發當天為新工作第一天上班,下班返家途中遇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已啟動關懷機制,提供家屬法律諮詢及心理支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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