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部預告禁止口服尼古丁產品進口,14天後生效
- 除合法戒菸輔助產品外,所有口服尼古丁產品一律禁止
- 新增專屬貨品號列及輸入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入)
- 海關將配合攔截,海外網購管道也將受阻[1]
經濟部預告禁止口服尼古丁產品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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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丁袋經濟部菸害防制法貿易署類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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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經濟部貿易署4日預告,將新增尼古丁袋等口服尼古丁產品為限制輸入貨品,14天後生效。未來除合法的戒菸輔助用產品外,所有以口服方式攝入尼古丁的產品一律禁止進口,海關將予以攔截。
經濟部表示,此舉係基於保護國民健康,避免類菸品於市面流通。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類菸品本就禁止輸入。衛福部國民健康署考量尼古丁袋等產品目前尚無專屬貨品號列,進口人可能無法得知該產品屬類菸品規範,因此請經濟部新增貨品號列及輸入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入)。
經濟部已洽相關機關意見,衛福部食藥署表示無意見,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海關實務執行面可配合辦理。貿易署依據《貿易法》第11條第2項,在「限制輸入貨品表」增列CCC2404.91.00.10-6「以口服方式攝入尼古丁之含尼古丁產品,且非戒菸輔助用產品」及其輸入規定代號「111」。
中時電子報報導指出,此舉將封殺目前市面上非法販售的尼古丁口含袋等類菸品,民眾透過海外網購管道也將受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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