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氏基金會檢舉動漫《尼古喵喵》頻繁出現真實菸品品牌特寫
- 董氏已正式行文主管機關,要求依法查處
- 香港衛生署已要求平台在香港停播該動漫
- 民團呼籲政府比照香港下架,勿讓娛樂內容成菸品廣告保護傘
- 違法業者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動漫《尼古喵喵》疑置入菸品 董氏基金會檢舉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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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今日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董氏基金會接獲家長檢舉,指台灣多個影音平台連載播出的動漫《尼古*喵》(或稱《尼古喵喵》),片中頻繁出現吸菸畫面,且清楚呈現真實菸品品牌及包裝,甚至安排主角示範將菸品與打火機一起攜帶。董氏基金會已正式行文主管機關,要求依法查處,並呼籲政府比照香港下架該影片。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該動漫從第一集約3分56秒起即頻繁出現特定品牌菸品,從菸盒到單支菸品都有刻意、清楚可辨識的品牌呈現,質疑「為什麼一再給予真實菸品品牌特寫?」她強調這已不只是單純劇情呈現,而是透過角色、情節與畫面反覆強化特定菸品品牌及吸菸形象。
台灣家長守護婦幼權益協會秘書長駱怡汝指出,該串流平台雖標示15歲以上才可觀看,但任何人都可點選觀看,且影片除強化吸菸、品牌推銷外,還充滿喝酒、暴力等情節。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秘書長唐仙美則表示,動漫深受青少年喜愛,真實菸品品牌透過角色及反覆特寫出現,容易淡化青少年對菸害的警覺,甚至將吸菸與「酷」的形象連結[2]。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香港衛生署近日已去函網路平台,要求在香港地區中止播送該動漫,原因是相關內容涉及香港《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對菸草廣告的禁止規範。他質疑「同一部動漫,香港已經停播,台灣還要繼續播放?」若政府不立即作為,可能讓業者誤以為將菸品品牌藏進娛樂內容就能遊走法律邊緣。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指出,依《菸害防制法》第12條,菸品促銷或廣告不得利用電視、電影片、電腦網路等方式宣傳;第25條也明定,電視節目、戲劇表演或其他表演,不得特別強調吸菸形象。律師則指出,違法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游開雄呼籲,數位時代的菸品行銷手法不斷翻新,主管機關應積極執法,不能讓「娛樂內容」成為菸品廣告的保護傘。
- 石崇良證實動漫違反《菸害防制法》及製播原則
- 業者遮蔽菸品品牌、加註警語後可重新上架
- 經專家確認具反菸效果也可評估復播
- 巴哈姆特等多家平台已下架,Netflix等少數仍可收看
- ACGN協會提六大訴求,籲優先分級而非全面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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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5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長石崇良今日親自回應《尼古喵喵》爭議,成為本事件最新發展。
石崇良:確實違規,兩條件可重新上架
石崇良表示已看過該動漫,確認內容存在大量菸品品牌特寫,且吸菸畫面未依規定標示「吸菸有害健康」警語,違反《菸害防制法》及2010年國健署與NCC共同訂定的「廣電內容出現吸菸畫面或情節之製播處理原則」。他指出,業者若將菸品品牌進行遮蔽或模糊處理,並在吸菸畫面加註警語,即可符合規範重新上架;若後續經專家檢視認定不具誘導吸菸效果、甚至具反菸效果,也可評估復播[6][5]。
下架現況與動漫社群反應
巴哈姆特動畫瘋、MyVideo、friDay影音、Hami Video、LINE TV、LiTV、CATCHPLAY+、ofiii歐飛等平台已下架,目前僅Netflix、愛奇藝、Ani-One YouTube仍可收看[3]。巴哈姆特同步開放付費會員申請退款[1]。ACGN創作權益推動協會發布聲明,強調該作品本質為反菸教材,提出六大訴求,包括要求主管機關區分「文藝描寫」與「菸品廣告」,並優先採取分級、年齡驗證等較小侵害手段而非全面下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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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董氏基金會遭動漫迷抗議灌爆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透露,檢舉後基金會電話遭民眾灌爆,前天甚至接到深夜2點,部分網友更提醒她「晚上回家要小心一點」。她表示「我們42年來都在做這些討人厭,但應該做的事」,並強調多數民眾溝通後轉為理解,甚至主動撤回批評貼文。林清麗指出,本次爭議受到菸草公司帶動,才會有各式各樣的言論出現[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
日本突宣布停播一周
《尼古喵喵》製作委員會21日突然宣布,原定8月27日播出的第9集延後一周至9月3日,改播聲優特別節目,官方未交代原因,引發日網揣測是否與台灣下架風波有關[3]。該作在日本Niconico公布的2026夏季動畫中期排行榜中擊敗《無職轉生3》等作品登上第一名,第1集播放量已突破70萬次[3]。
各界持續發聲
前台北市議員呱吉(邱威傑)痛批,被下架是不合理的,並呼籲廢除《菸害防制法》相關條文[2]。胸腔科醫師蘇一峰則發文力挺《尼古喵喵》,認為沒有禁止的必要[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