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時電子報、TVBS新聞報導)
高雄一名人夫騎機車載妻子行經三民區,因紅燈右轉遭檢舉,卻收到一張以「載運危險物品」為由開出的5400元罰單。妻子在社群平台發文抱怨,表示對違規無異議,但「載運危險物品」的理由讓她哭笑不得,直呼「以後誰還敢載老婆出門?」並已提出申訴。
貼文引發網友熱議,紛紛歪樓表示「國家級認證的危險物品」、「老公的心聲被爆料」、「老婆不是危險物品,是危險生物」[2]。
轄區警方對此說明,該違規為5月4日接獲檢舉,經確認確有紅燈右轉情事,依規定可處600至1800元罰鍰。開成「載運危險物品」是因承辦同仁系統操作疏失,誤植適用法條。警方發現後已主動函請交通局裁決中心協助更正,並將製作更正通知書寄送給車主[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