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福部將召開中央層級檢討會議,目標7月完成
- 台南市已先完成重大案件檢討,台中市受邀參與
- 中央尚未對責任歸屬下定論,待完整檢討後釐清
- 萱萱原為台南列管個案,搬至台中後轉銜機制遭質疑
- 郭彩榕坦言第一線人員對兒虐風險辨識敏感度不足[1]
- 各縣市可透過資訊系統查詢跨縣市個案,但須主動查詢
(綜合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2歲女童「萱萱」遭母親同居人林佳詳長期施虐致死,因萱萱原為台南市列管的脆弱家庭及兒少保護個案,隨家人搬遷至台中後,跨縣市轉銜機制遭質疑出現漏洞。衛福部長石崇良今(5)日表示,將召開中央層級的重大事件檢討會議,釐清責任歸屬與制度缺失。
石崇良指出,重大兒少保護事件處理分兩階段:第一階段由地方政府召開重大事件檢討會議,台南市已完成;第二階段若涉及跨縣市問題,則由中央主持檢討會議,屆時相關縣市政府須提出檢討報告,由中央統整後共同檢視案件處理流程。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郭彩榕表示,目前中央已收到部分檢討資料,但內容尚不完整,後續將要求地方政府補件,再交由外部專家審閱,目標於7月完成中央層級檢討會議。她強調,中央尚未對責任歸屬下定論,須待完整檢討後才能釐清問題出在制度設計或執行面未落實。
針對跨縣市個案資訊互通,郭彩榕說明,各縣市可透過資訊系統查詢個案是否為其他縣市服務中的案件,但須由承辦人員主動查詢。
本案中,萱萱原由台南家防中心追蹤,搬到台中後因臉部傷勢遭通報,但台中端以「脆弱家庭」而非「兒少保護案件」處理,導致追蹤責任又落回台南。郭彩榕坦言,女童已被證實非單純意外受傷,顯示第一線人員對兒虐風險的辨識敏感度仍有提升空間[1]。
(新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郭彩榕說明,依現行規定,一般兒少保護案件需在新居地居住滿1個月才可轉換管轄權;若個案已被安置,則需滿6個月。萱萱一家因頻繁搬遷(曾住彰化、南投等地),台南市社會局認定行蹤不定,未啟動管轄權轉換。郭彩榕表示,衛福部將在7月檢討會議中討論是否修正此原則,改由案發地就近調查[1]。
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指出,本案最值得檢討的關鍵在於警方通報分類。鄰居發現萱萱出現「熊貓眼」後報警,警方到場因未掌握直接施暴證據、母親稱是跌倒,僅拍照存證並以「脆弱家庭」而非「疑似兒虐案件」通報台中市社會局,此分類選擇成為悲劇轉折點[3]。
王婉諭呼籲,中央檢討會議應納入第一線社工與實務工作者意見,避免重蹈剴剴案檢討時基層聲音不足的覆轍。她也指出,社安網「一主責、多協力」模式在實務上恐導致權責分散、無人真正負責;此外,社福制度多與戶籍綁定,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同的高風險家庭難以被及時追蹤[3]。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