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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萱案社工虛報訪視 遭廢止證書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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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虐廢止證書社工萱萱案衛福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萱萱案林姓社工因長期未訪視、虛報訪視遭廢止社工師證書及執業執照
  • 林女自2024年4月承辦萱萱案,未落實每月2次訪視並提供不實內容
  • 萱萱去年11月已遷居台中,林女仍回報今年1月在台南訪視
  • 林女坦承業務過失,9月7日遭懲戒委員會一致決議廢證
  • 衛福部解釋7月檢討未提社工疏失,因制度檢討與個人究責分開處理[1]
  • 衛福部提出4項精進措施,包括強化驗傷辨識及建立常態化抽查機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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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2歲女童萱萱今年2月14日遭虐死案,衛福部近日公布最新處分,承辦該案的台南市林姓社工因長期未落實訪視、未寫個案紀錄,甚至虛報訪視,遭廢止社工師證書及執業執照。

根據衛福部社工師懲戒查詢專區10月13日更新的資料,林姓社工自2024年4月15日起承辦萱萱的兒少保護個案,直到今年2月,期間未確實撰寫個案紀錄,也未依規定落實每月2次訪視,並在結案評估會議中提供不實訪視內容。此外,萱萱早在去年11月就已遷居台中,林姓社工卻回報今年1月仍在台南訪視,直到女童死亡,台中市府與台南市府聯繫,才查出訪視回報與實際居住情況不符。

衛福部社工司長楊雅嵐表示,此案由台南市政府依社會工作師法第17條之1規定,移付懲戒委員會審議。林姓社工在懲戒程序中坦承業務過失屬實,遭委員會認定涉及重大或重複業務過失,且違反社工倫理守則,9月7日一致決議廢止社工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林女原任職台南市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已於今年3月1日離職[1]。

對於7月公布檢討結果時未提及社工疏失,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郭彩榕解釋,重大兒虐檢討機制由地方政府先行釐清細節,再送中央進行系統性檢討,重點在於制度除錯而非追究個人責任[1]。郭彩榕指出,萱萱案檢討後已提出4項精進措施,包括強化第一線人員危機敏感度及醫療系統驗傷辨識支援、增加脆弱家庭通報系統上傳照片及影片功能、改善跨轄轉銜合作,以及提升兒少保護人力支持與服務品質,建立常態化個案抽查檢核機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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