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3幼兒園受害家長控訴 市府開罰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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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沈伯洋及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22)日與夏莉絲、幼佳、培諾米達三案受害家長舉行記者會,控訴台北市政府對幼兒不當對待案件「開罰了事」,未提供受害家庭足夠支持,並阻擋家長取得關鍵證據。
記者會中播放施虐影片,畫面顯示教保員用手騰空將男童抓起,家長代表當場落淚[3][1]。夏莉絲家長代表張先生指出,孩童在園內短短14天遭受近百起不當對待,包括被迫長時間體能處罰、午餐灑出飯菜即被收走、被恐嚇「媽媽今天不會來接你」等[3][1]。家長分工輪班記錄800小時影像,發現許多事件未被寫入教育局報告,或用詞避重就輕,如「將孩子連同睡袋拖過地板摔在地上」被寫成「移動」睡袋[1]。
幼佳家長代表陳小姐表示,案件發生一年多後,近日收到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內容連案件時間點都有錯誤,全體家長已委託律師提出再議[4][3]。陳小姐也引述台北市教育局學前教育科楊科長曾說「幼佳有沒有打小孩?有,但有很嚴重嗎?老實說我們小時候也都是被打大的」[1]。
培諾米達案家長代表胡小姐哽咽批評,北市府屢以《兒少法》第69條「保護兒童隱私」為由,阻止家長查看監視器及相關資料,呼籲市府正視家長傷痛,不要再躲在兒童隱私背後[4][1]。下週10月1日國賠案件將開庭[1]。
林月琴指出,以培諾米達案為例,園所及行為人被裁罰2286萬元,但受害家長提起國賠訴訟後,仍面臨關鍵行政調查、監察院資料及公務人員責任資料難以取得的困境。她強調,政府裁罰只是責任追究的其中一步,真正需要補上的是受害家庭後續的法律、心理與轉托支持。
沈伯洋表示,證據保全及提供是市府責任,市府卻屢以保護隱私為由拒絕,即使立委修法,地方政府怠於執行仍無法保護孩童。他並指出,部分受害孩童無法獲得心理諮商協助,形成「一個台北、兩個世界」[5][4]。
- 教育局長湯志民反駁「站加害者那邊」指控
- 公布三案裁罰金額:培諾米達2352萬、幼佳97萬、夏莉絲280萬
- 教育局稱已提供心理諮商補助,駁林月琴「不付」說法
- 稱調查報告已提供當事人,否認阻擋家長取證
- 反批中央未立法強制裝監視器,地方無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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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今(22)日親上火線,逐一反駁沈伯洋、林月琴等立委指控,強調市府「絕對與孩子站在同一陣線」,三案均從嚴從速辦理,並公布各案裁罰金額:培諾米達案2352萬元以上、幼佳案97萬3500元、夏莉絲案280萬2000元[1]。
針對「不提供心理諮商補助」指控,教育局公布具體數字:培諾米達案5名幼兒已完成專業輔導;幼佳案1名幼兒申請,補助3名家長共6萬1300元,已完成核撥;夏莉絲案9名幼兒持續接受輔導,另有4名家長申請補助待核銷。教育局強調林月琴「不付就是不付」說法背離事實[3]。
關於家長無法取得調查報告與監視器影像,教育局回應,每位當事人均收到針對個人的「客製化報告」,非關該當事人部分依法去識別化;國賠訴訟後已以密件提供法院,由法院審酌是否供當事人閱覽,否認「不讓家長找證據」[4]。
針對監視器裝設爭議,教育局反批中央至今未立法強制幼兒園全面裝設,地方無法律依據,已兩度正式函請中央修法但無下文,呼籲沈伯洋等人與其開記者會,不如提出強制裝設法案[4][3]。教育局也否認「怠惰公務員」指控,強調兒少保護案件處理程序繁複,不因民意代表關切而影響標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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