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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險員謊稱代墊保費 詐客戶89萬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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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墊保費保險業務員彰化地院詐欺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曾姓女保險員謊稱已代墊保費,詐騙客戶89萬元
  • 曾女出示假劃撥單與未送件紀錄取信被害人
  • 吳女匯款後遲未收到保單,向公司查詢才知受騙
  • 曾女偵查中否認,審理時才坦承犯行
  • 法官判處2年徒刑,犯罪所得89萬元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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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一起保險業務員詐欺案。曾任職於國內某知名保險公司的曾姓女業務員,於2023年5月間向客戶吳女招攬壽險商品時,佯稱保單利息豐厚,已代墊保險費89萬元給公司,要求吳女以現有保單質借後匯款給她。

為取信吳女,曾女出示實際上尚未入帳的郵政劃撥存款單,以及表面上雖顯示「已上傳」、實則從未送件的投保查詢紀錄。吳女誤信已完成投保程序,隔天便將89萬元匯入曾女帳戶。曾女隨即將該筆款項用於清償積欠他人的債務。

吳女因遲未收到保單,向保險公司查詢後才驚覺受騙。曾女在偵查中否認犯行,辯稱是吳女認為保單利息太低要求解約,雙方改為89萬元私人借貸,約定年息5%,吳女兩個月後才反悔要求還款。但吳女全盤否認此說法,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曾女自知無法自圓其說,最終坦承犯行。

法官審酌,被告利用保戶信賴訛詐高額款項,犯罪所得遠逾其擔任業務員之年收入,不僅侵害告訴人財產,更有害保險市場秩序與公司信譽,情節非輕。雖被告無前科且最終坦承,但偵查中辯詞不實,迄今亦未提出令告訴人接受的賠償方案,依詐欺取財罪判處2年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89萬元宣告沒收,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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