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自由時報、三立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烏日區去年11月發生縱火命案,64歲許姓房客因租約糾紛,駕駛廂型車衝撞房東鐵皮屋並縱火,造成吳姓婦人及其17歲女兒逃生不及身亡。許男羈押期將於5月25日屆滿,台中地院近日召開延押庭,裁定自5月26日起延長羈押2月。
許男在庭上以母親高齡、妻子罹癌為由,哭求法官讓他交保回家照顧,「不要讓他成為不孝子」[3]。但法官認為,許男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有高度逃亡可能;且犯案前更換無車牌報廢車輛、剪斷監視器,犯後穿帽T遮掩容貌逃離現場,具有逃亡及湮滅證據之虞。
法官進一步發現,許男犯案前曾在鐵皮屋外脫下褲子及內褲,露出生殖器自慰公然猥褻,此舉導致房東終止租約,進而引發殺機[1]。法官痛斥許男泯滅人性,對社會治安危害極鉅,裁定延押。
檢方調查,許男自2005年起向吳女的婆婆承租房屋,雙方原本互動正常。去年4月起因偷房東孫女貼身衣物等糾紛,遭要求搬離,雙方衍生多起訴訟。去年11月3日凌晨,許男先在車上放置4公斤瓦斯桶,持長柄鐮刀切斷監視器線路,再倒車撞進1樓客廳阻斷逃生路徑,以噴槍打火機點燃甲苯等易燃物,火勢迅速延燒,造成2人死亡。檢方今年2月依殺人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等罪嫌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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