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2國小童因盪鞦韆互毆,A童家長衝教室飆髒話並作勢拿椅砸人
- A童家長另在校門口拍打車窗、嘗試開車門攔阻B童離去
- 檢方依公然侮辱、恐嚇、強制等罪起訴A童家長
- 法院認定時間短、無累積性,三罪均判無罪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大里某國小去年3月3日上午發生學童衝突,A、B兩名學童因盪鞦韆排隊問題互毆,導師通知雙方家長到校處理。A童家長在午餐時間衝進教室,當著多名學童面前對B童連罵5次「X你X」,並作勢拿椅子攻擊,經導師勸阻後放下。B童家長到校後,因商談未果欲載B童離校,A童家長上前拍打車窗、嘗試開啟車門,在校門口僵持1至2分鐘。
B童家長提告公然侮辱、恐嚇、強制等罪嫌,檢方偵結後起訴A童家長。但台中地院審理後,三項罪名均判無罪。
法院認定,雙方不相識且無仇怨,A童家長因小孩互毆氣憤口出惡言,時間極短且無累積性,雖屬個人修養問題,但難以用公然侮辱罪相繩。至於作勢拿椅子,經導師勸阻已放下,未必朝學童方向丟擊。
關於校門口攔車部分,法院傳訊當時在車上的B童,B童證稱對方確實想開車門但車門已上鎖,聽見父親說「你有情緒我也有」,對方便鬆手。B童父則稱對方說「你邱X小,你混哪裡的,下車來講」,直到B童母安撫才結束。法院認為雙方因小孩遭毆傷理論,A童家長未造成身體或財產危險,拉住車門時間短,不構成強制罪。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