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托咪酯27日改列一級毒品後,苗栗查獲首件毒駕案
- 44歲徐女因車速過快且未打方向燈遭攔檢
- 快篩呈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
- 查扣安非他命1罐、依托咪酯菸彈3顆及電子菸桿
- 全案依公共危險及毒品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4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將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質改列為一級毒品,27日凌晨零時正式生效後,苗栗縣頭份分局警備隊28日深夜查獲首件毒駕案。
44歲徐姓女子28日晚間10時許騎機車行經頭份市信東路,因車速過快且轉彎未打方向燈,被警備隊長陳坤億與警員張泊恩攔檢。徐女坦承近期曾施用毒品,經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現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
警方現場查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罐(毛重約6.9公克)、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菸彈3顆(約4.93公克、5.28公克、5.63公克)及電子菸桿1支等證物[1]。
全案依公共危險(毒駕)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移置保管該車並吊扣牌照。
頭份分局長郭譯隆呼籲,毒品危害個人健康,更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生命財產危害,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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