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三立新聞、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台中豐原區一名靠撿拾回收物維生的廖姓男子,因對在公車站等車的陌生女子小美(化名)心生好感,多次注視對方,並小聲說出「我喜歡你」,女子受驚嚇後報警處理。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調查後認定構成性騷擾,依《性騷擾防治法》裁罰2萬元。廖男不服裁罰,提起行政訴訟。法官檢視相關資料後,認定廖男行為已構成性騷擾,駁回其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