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者拆解中國重機分批輸台再組裝,涉嫌規避輸入管制
- 經濟部會同海關等單位成立聯合查緝小組
- 海關在新北市營業場所當場扣押涉案車輛
- 違規業者最重可被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
- 經濟部重申不會核發中國重機在台組裝許可
- 涉案車輛若上路,可依法罰鍰並沒入車輛
- 關務署強調中國重機整車及引擎均屬不准輸入項目[2]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經濟部今(11)日表示,有業者透過社群媒體展示,將中國製重型機車拆解為零組件後分批輸入台灣,再於國內組裝成車,涉嫌規避輸入管制。經濟部已會同財政部關務署、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成立聯合查緝小組,分別於8月7日及今日前往新北市涉案營業場所查緝,今日查獲疑似以中國零組件組裝的重型機車,海關依《海關緝私條例》當場扣押涉案車輛。
經濟部指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規定,中國製重型機車整車及引擎均屬不准輸入項目。本案業者疑似將完整機車拆解成零組件後分批輸入,再於國內組裝成車,藉此規避現行輸入管理規定。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重型機車整車(汽缸容量超過800CC)及機車引擎(汽缸容量超過250CC但不超過1000CC)的輸入規定均為MW0,屬中國物品不准輸入項目,目前國內並未開放自中國進口[2]。
海關完成調查後,將把違規事證移送經濟部議處。經濟部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5項規定,視違規情節輕重,對違規行為人處以停止2個月以上、1年以下輸入貨品,或廢止其出進口廠商登記等行政處分。
此外,若涉案車輛未經檢測審驗合格或未依法領用牌照即行駛道路,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可處車輛所有人罰鍰並沒入車輛;若懸掛偽造、變造號牌或使用他車號牌,也可依法沒入車輛。
經濟部重申,台灣重型機車產業發展成熟,相關產品供應充足,若引進中國重型機車生產技術或組裝模式,恐衝擊國內產業及市場秩序,因此「不會核發相關許可」。經濟部強調,政府對中國物品輸入管理及邊境查緝採取嚴格把關立場,任何企圖透過拆解、分批運輸、在台組裝成車等方式規避法令管制的行為,都將依法查辦。未來將持續結合關務、交通及警政等機關,強化跨部會情資共享、聯合查緝及市場稽查,防堵違規輸入案件。
(新增壹蘋新聞網、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經濟部長龔明鑫今(12)日首度公開回應此事,重申現行法規未開放中國重機進口,不論整車或零組件組裝均不允許,須依法查緝。龔明鑫同時拋出善意,若中國有意推動重機來台,政府「非常歡迎重啟雙邊貿易談判」[5][4],強調兩國貿易須經談判決定開放項目,否則對已談判國家不公平[3]。
針對網友質疑「零件合法進口、僅在私人場域使用」不應遭沒收,龔明鑫明確回應,法令未允許即屬違規,主管機關須依法查辦[5][2]。經濟部另指出,若業者欲常態化組裝中國重機,須依《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事先申請,但考量國內產業成熟、供應充足,經濟部「不會核發相關許可」[3]。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