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雄樂器行劉姓負責人涉在廁所裝針孔偷拍16人
- 其中10人為未成年人,最長偷拍期達7個多月
- 檢方依兒少性剝削、妨害秘密等罪起訴
- 檢方罕見公布店家地址,提醒被害人主張權利
- 劉男在學校擔任社團老師,判刑確定將永不錄用
(綜合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嘉義縣民雄鄉「民雄樂器行」劉姓負責人(ETtoday報導全名為劉建宏)涉嫌在店內廁所架設針孔攝影機,長期偷拍如廁民眾,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今(21)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秘密等罪嫌提起公訴。
全案因被害人察覺廁所有異狀報警,專案小組於今年2月26日晚間持搜索票前往樂器行搜索,當場查扣針孔攝影機2台、硬碟3顆、手機8支、平板1台、電腦主機2台、筆電1台等證物。檢方調查,劉男自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2月25日,在廁所持續錄影,共偷拍16人,其中6名成年人、10名未成年人。
檢方認定,成年被害人部分涉犯《刑法》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未經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等罪;未成年被害人部分另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檢方指出,劉男於相近時間、同一地點持續偷拍,屬接續犯,建請法院就成年被害人部分從一重論以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未成年部分從一重論以拍攝少年性影像罪;16名被害人犯意各別,請求分論併罰,並依法沒收扣案犯罪工具。
檢方罕見地直接公布樂器行位於民雄鄉中樂村保生街的實際地址與店名。檢方說明,係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6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但書「增進公共利益」規定,因樂器行為公眾出入場所,公布地點可提醒曾前往民眾及時主張權利、防範二次傷害,並警惕同業加強隱私防護。
據了解,劉男經營樂器行,也在學校擔任社團老師,教授鋼琴、爵士鼓、吉他等樂器,育有一對未成年子女,妻子去年過世。事發後縣府教育處表示,若判刑確定,未來將不錄用。劉男於2月底遭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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