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雨天未開頭燈可罰1200至3600元
- AUTO模式靠光線感應,小雨時不會自動開啟
- 日行燈無法取代頭燈功能
- 法院判例:路面濕滑即構成雨天違規要件[2]
雨天開車未開頭燈 車主依賴AUTO挨罰
已沉寂1報告4篇3家追蹤自
AUTO模式交通法規罰單雨天行車頭燈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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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今日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近期全台連續降雨,有車主因雨天行車未開頭燈遭檢舉,收到1200元至3600元罰單。車主上網分享後引發討論,許多駕駛坦言過去不知此規定,或誤以為日行燈可取代頭燈。
問題出在許多駕駛習慣將頭燈切至「AUTO」自動模式,但該模式靠光線感應啟動,下小雨時天色不夠昏暗,系統不會自動開啟頭燈,導致違規。ETtoday報導引述彰化縣警局交通隊說法,呼籲駕駛勿過度依賴自動感應,應手動開啟頭燈[1]。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遇雨、霧、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均應開啟頭燈。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今日新聞另報導一起相關判例:去年有駕駛雨天未開大燈遭罰1200元,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時降雨量0毫米,但法院查驗檢舉影像後,認定路面濕滑、多數車輛已開燈、雨刷持續運作,構成過失違規,判決敗訴,須另負擔300元訴訟費用[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