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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麵藏海洛因 女運毒判9年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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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泰國海洛因運毒高雄地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女子以日薪4000元代價從泰國運「泡麵」返台
  • 海關查獲泡麵袋內夾藏海洛因
  • 毒品數量與純度均高,若流入市面危害極大
  • 高雄地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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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女子(化名「小清」)今年4月受運毒集團安排,以日薪4000元及包辦機票食宿為代價,前往泰國代運「泡麵」返台。入境高雄機場時,遭海關查獲行李箱內泡麵袋夾藏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其中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共28包、毛重5092.93公克[2],中時電子報則記載為24包、純度88.99%、淨重3.7公斤[1]。

高雄地院審理後,考量黃女坦承犯行且非主導角色,但毒品數量與純度均非輕微,若流入市面危害極大,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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