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男為賺5萬元酬勞,飛柬埔寨運毒
- 返台時因神色異常遭海關攔查,鞋墊內藏2包海洛因
- 海洛因純度84.25%,純質淨重487.52公克
- 桃園地院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9年徒刑
- 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為賺取5萬元酬勞,於2025年10月配合販毒集團前往柬埔寨運毒。他先向集團領取3萬元辦理護照及機票,飛抵金邊後被接應人員帶至飯店,換穿一雙鞋墊內藏有2包白色粉末的特製鞋款,試圖偷渡回台。
陳男返台在桃園機場過海關時,因神色異常遭海關人員攔查,當場查獲鞋墊下藏有2包白色粉末。經送驗確認,該粉末為純度84.25%的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純質淨重487.52公克。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陳男雖僅屬集團底層分工、不知毒品來源,且毒品未實際流入市面,但運輸毒品純度及重量均非微,依共同犯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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