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文燦案今三度開庭,傳喚關鍵證人廖俊松
- 廖俊松被檢方認定為行賄計畫首席執行者
- 檢方聚焦對價關係,追問「我們不會失禮」與手勢「5」
- 辯方主打「丟包說」,稱鄭文燦不知袋內裝現金
- 鄭文燦稱自己是受害者,強調無合意無對價
- 廖俊松另涉侵占公款逾7720萬元,證詞可信度受質疑[1]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等5家媒體報導)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收賄案,桃園地院今(19)日上午三度開庭,傳喚全案最關鍵證人、鴻展公司董事長廖俊松進行交互詰問。廖俊松於上午9時30分左右低調抵達法院,身著淡紫色POLO衫、戴棒球帽與口罩步入法庭[4]。鄭文燦則於上午9時50分抵達,向媒體點頭示意後直接進入法院[4]。
廖俊松被檢方認定為「行賄計畫首席執行者」及「關鍵中間人」[1]。起訴指出,他於2017年9月14日晚間與兒子廖力廷進入鄭文燦官邸,將裝有500萬元現金的提袋放置茶桌旁完成交付。廖俊松在準備程序庭時已當庭認罪[3]。
上週開庭時,已轉為污點證人的廖力廷指證,全案由父親廖俊松指示,經大股東楊兆麟、侯水文批示後,由鴻展公司分次提領500萬元現金,再由廖氏父子以「丟包」方式交付[4]。然而,楊兆麟的委任律師蔡麗卿反駁,指楊、廖兩人社會地位與輩份相差極大,「根本不可能平起平坐面對面討論」,且當年僅見過一次面,是廖力廷送禮遭楊兆麟當場退回並訓斥[4]。
檢方今日將聚焦強化「對價關係」,包括追問廖俊松在餐敘時提及「我們不會失禮」是否意指支付500萬元作為土地變更代價,以及交付款項當晚廖以手勢比出「5」、鄭文燦回應「知、知、知」是否代表雙方已達成認知[1]。辯方則主打「丟包說」,主張鄭文燦當晚未當場開袋確認內容,停留僅十餘分鐘,不能證明鄭知道袋內裝現金,且鄭第二天即要求廖俊松取回手提袋[1]。
鄭文燦在上週二度開庭時聲稱,檢方以臆測取代客觀證據,自己是「受害者而非受益者」,強調雙方無合意、無對價,他與市府同仁依法行政,從頭至尾未完成廖俊松期待[2]。他並指出,2017年9月14日廖俊松至官邸係「單方面丟包」,由監聽譯文及廖力廷供述可佐證,事後一週內他主動要求廖俊松取回袋子,與廖俊松經勘驗的原始供述吻合[2]。
此外,廖俊松另遭控利用華亞重劃管委會及工五重劃建廠管委會職務,涉嫌侵占公款逾7720萬元,其「污點證人」身分及供詞可信度成為辯方主要攻擊焦點[1]。
(新增TVBS新聞、聯合報、中央社等6家媒體報導)
75歲關鍵證人廖俊松昨(19)日出庭時情緒激動,首度完整還原2017年9月14日送錢過程。他證稱當晚與兒子廖力廷攜500萬元黑色提袋進入官邸,因「心不甘情不願」,趁鄭文燦返回前支開兒子,將提袋「隨便往茶桌下亂丟」[9]。他自曝長年跟隨王永慶,受其理念影響,對送紅包行為極度不齒,回家後「痛哭了3天」[9][6]。
廖俊松當庭吐槽鄭文燦承諾將開發案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是「吹牛」,直言9.12公頃規模「申請國家建設是笑死人」[9][6]。他怒批鄭收錢後在行政上「亂搞」,堅持將土地與旁邊有2萬餘座墳墓的41公頃土地合併開發,質疑「光抗爭就要拖延100年」[9][6]。他更直言「要不是鄭收錢,開發案早過了」,因弊案被內政部擋下[6]。
鄭文燦律師團緊抓廖俊松證詞反擊。廖承認交付當晚先行支開兒子廖力廷,律師團據此指出,廖力廷根本未目擊交付過程,其偵訊內容有誤[8]。律師團強調,廖俊松單方面「塞在桌下」、未告知袋內物品、離開時無法確認鄭是否看到「比5」手勢,完全不符合行收賄合意的經驗法則,證明雙方無收賄合意[8][7]。
針對檢方指控桃市府協助爭取「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作為對價,廖俊松當庭否認有此要求,坦言該規模「不可能會通過」,對自辦重劃毫無影響[8][3]。律師團認為,檢方將市府公務流程曲解為對價關係,純屬臆測[8]。
廖俊松在庭上多次陳述自己患有輕微失智症,且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曾因休克造成腦缺氧,導致偵查筆錄「記憶錯亂」[7][4]。辯方反詰問時,廖屢屢答非所問、多次短暫休息,審判長考量其身心狀況,下午近4時決定停止詰問[6][2]。廖俊松另推翻偵查初期「飯局不談公事」說法,坦言2017年8月兩次餐敘就是為了拜託土地變更及自辦重劃,直言「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6][2]。
針對鄭文燦返還500萬元賄款及600萬元政治獻金的時間點,廖俊松庭上證稱「隔年才退還」,但檢察官當庭對質指出,其偵查初期筆錄曾證述「約一個禮拜後就退款」[6]。廖推諉稱因羈押休克缺氧導致記憶模糊[6]。
庭訊中出現廖俊松致電前勞動部長林美珠的監聽譯文。廖向林透露,察覺調查局監聽後曾寫信給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明指「桃園調查站不要亂搞我」,希望中央高層施壓,因他「是在為國家經濟貢獻」[9][6]。
審判長諭知6月9日上午續行由楊兆麟方律師團詰問廖俊松[6]。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