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北天坑案今下午4時宣判,楊文科等12人涉圖利
- 楊文科遭檢方求刑10年,原定7/10宣判因颱風延期
- 豐采520主體結構已完工,交屋卡在使用執照核發
- 近1年成交均價每坪88.14萬元,3房總價逼近4000萬
- 鄰損協調針對社區公設部分已和解,待完成後才可申請使照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竹縣竹北「豐采520」建案坍塌案(天坑案)今日下午4時宣判,新竹縣長楊文科遭檢方指控涉嫌圖利,具體求刑10年有期徒刑。原定7月10日宣判,因巴威颱風攪局而延至今日。
該案被告共12人,楊文科被控在豐采520建案停工後介入協調復工,未善盡監督責任,遭檢方以圖利罪嫌起訴。
儘管天坑爭議持續,該建案市場行情未明顯受影響。根據實價登錄資料,近1年成交均價約每坪88.14萬元,最高單價達每坪88.58萬元,目前市場待售約30件,1房含車位總價逼近2000萬元,3房產品總價更接近4000萬元,已貼近貸款「豪宅線」門檻。
該案主體結構已完工,但要順利交屋,仍卡在使用執照核發這最後一關。豐邑機構表示,主體結構已完成,完工後須經主管機關現勘、安全檢驗及取得使用執照,完成相關程序後才會啟動交屋。新竹縣府產發處指出,依規定,建案申請使用執照前,須完成與周邊社區的鄰損協議處理,目前針對社區公設部分的鄰損協調已和解,待相關程序完成後才能進一步取得使用執照。
天坑事件後,新竹縣府也強化開挖工程安全管制。依現行規範,基地開挖深度超過13.5公尺,須施作連續壁工程,降低地下水滲入等施工風險,並要求持續監測、公開監測數據,同時由第三方單位監督,確保施工安全。
(新增聯合報、中央社、自由時報等12家媒體報導)
新竹地院今日下午4時一審宣判,楊文科獲判無罪,與檢方求刑10年形成重大逆轉。
楊文科涉圖利罪獲判無罪。法院認定,專案小組僅具諮詢性質,復工與否仍屬工務處職權;行政機關是否濫權應以處分當下客觀情況判斷,不得以事後結果反推違法,無充足證據認楊文科明知違法而濫權[19]。
時任工務處長江良淵涉圖利罪判5年4月、財產來源不明罪判2年8月,應執行6年6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1483.5萬元[22]。承辦員黃彧思圖利罪判5年2月、褫奪公權3年。法院認定,兩人明知建案因坍塌停工,仍默許違法施工77天,使豐邑獲不法利益3984萬801元[22]。
豐邑機構董事長劉樹居、總經理邱崇喆各判3年6月;頌恩副總盧永吉判2年;頌恩協理劉進乾判2年7月、緩刑5年;豐邑登記負責人黃淑美判1年2月;李姓法務協理判7月、緩刑3年;陳、洪兩名技師各判6月(得易科罰金);胡姓包商判4月、緩刑2年。法院另沒收豐邑建設及頌恩營造未扣案犯罪所得各1992萬400元[28]。
楊文科表示,法院判決洗刷莫須有指控,強調自己未收受不法利益、無利益交換,並反問「真正護航建商的人,會主動把案件移送檢調嗎?」[4]。國民黨新竹縣黨部稱判決證明司法應回歸證據與事實;國民黨縣長參選人徐欣瑩表示「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21]。民進黨縣黨部主委蘇仁鑑表示尊重司法,「只要有罪他也逃不掉」[21]。民眾黨竹北市長參選人邱臣遠則強調,坍塌造成的居住安全疑慮不會因判決消失,縣府須對市民提出具體交代[25]。
新竹地檢署表示,待收到完整判決理由後依法評估是否上訴[29]。豐邑建設聲明對判決深感遺憾,將依法上訴,並稱建案結構已全數完成、經檢測無安全疑慮[9]。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