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障青批企業以校園代表名義聘身障生,實為湊定額進用名額
- 監察院調查:某科技業3年從63校招募517名身障生當校園代表
- 學生反映無法進入企業實習,被以「校外有風險」拒絕
- 學者指此做法造成責任轉嫁、工作與獎學金邊界模糊
- 民團籲勞動部將「不提供合理調整」視為歧視並訂罰則
- 立委林月琴籲勞動部確保定額進用制度落實
(綜合公視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臺灣障礙青年協會(臺障青)今(29)日召開記者會,批評部分科技企業以「校園代表」模式招募在學身心障礙生,將其列入法定定額進用名額,卻未提供實質就業機會,呼籲勞動部檢討制度漏洞。
臺障青理事長李坤融指出,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某知名科技業連續三年從63所大專院校招募身心障礙學生擔任校園代表,112年至114年共517人,但這些學生實際上並未進入企業工作,而是在校內進行推廣、行政打雜,或由資源教室指派任務。他批評此舉是「兩面手法」,對外宣稱依法足額進用,包裝成「提供障礙青年獎學金」以賺取企業形象,卻無任何職務指導、績效管理或職場互動,未正視障礙者就業困境。
曾參與計畫的觀姓學生分享,曾向企業溝通能否進入公司實習、接觸核心工作,但被以「在校外發生事情會有風險」拒絕。她質疑企業若擔心勞務糾紛,就應負起雇主責任,而非以慈善之名包裝,剝奪障礙者成長機會,讓身障生成為湊名額的「工具人」。
台北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張恒豪分析,此做法造成三大問題:責任轉嫁(輔導老師無義務替企業負擔工作訓練)、「工作」與「獎學金」邊界模糊(部分輔導人員甚至鼓勵學生多念幾年)、以及僅給基本工資卻無特定工作內容,無法培養就業能力。他建議勞動部應依CRPD原則,將「不提供合理調整」視為法律上的歧視行為並訂定罰則。
臺障青常務理事劉家承表示,教育部與勞動部的轉銜就業機制淺薄,學用落差大,建議政府輔導企業將校園代表職務「實質轉型」,重新設計工作內容,逐步培力銜接為正職員工,並將企業真實需求帶入校園培訓。
立委林月琴呼籲,任何巧立名目的掛名模式都無法真正幫助障礙夥伴進入職場,勞動部作為主管機關有責任確保定額進用制度落實。民間團體批評勞動部僅以「合法但可以精進」回應,態度消極,訴求政府應開拓輔導企業,並要求企業思考如何協助身障學生轉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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