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院調查指科技業聘在學身障生當校園代表,列入定額進用名額
- 某企業近3年從63校招募517名身障生,多領最低工資
- 監委王幼玲質疑此舉弱化促進實質就業的政策目標
- 勞動部回應企業合法,但坦言訓練及職涯發展機制不足
- 勞動部將持續督導,並引導企業參與支持身障員工就業試辦計畫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監察院昨發布「定額進用案」調查報告,指出部分科技企業以「校園代表」模式,招募仍在學的身心障礙學生,並將其列入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名額,恐弱化促進實質就業的政策目標。
調查報告顯示,某科技企業近3年(2023年至2025年)從全國63所大專校院招募共517名身心障礙學生擔任校園代表,不少學生僅領取最低工資,加入勞健保,工作內容偏向校園推廣與行政協助,與一般企業內部正式職場工作存在明顯差異。
監委王幼玲表示,此模式若長期被容許,恐導致企業以形式上符合法定名額的方式,取代提供真正就業機會,偏離定額進用制度的立法目的。她肯定企業提供工讀機會,但強調定額進用應期待企業提供可長期發展、具升遷可能性的正式工作,而非讓「工讀」變成「就業」的替代品。
勞動部回應,事業單位在校園招募身心障礙學生擔任工讀生,其權益與一般勞工同受勞動基準法保障,企業並未違法。但勞動部也坦言,校園代表職務多以最低工資聘用,後續訓練及職涯發展機制不足,屬非典型進用型態,仍有精進空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暨特定對象就業組組長劉玉儀指出,身權法允許聘用部分工時工作者,且實際確有勞務,企業並未違法;但外界質疑此類工作是否有助於職能發展。勞動部已請地方政府持續督導企業進用情形,並引導企業參與「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透過專業輔導團協助雇主推動內部支持措施。
監察院調查報告也指出,勞動部對此模式尚缺乏完整統計與查核機制,教育部也未建立明確評估指引,要求兩部會共同檢討制度設計,建立更清楚的教育輔導與正式就業界線。勞動部表示,教育部已在清查相關學生,將多予輔導及關注,並讓勞動部就業資源得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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