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認定Google違反《數位市場法》,開罰8.9億歐元
- 罰款分兩部分:搜尋偏袒自家服務4.6億歐元、Play商店限制競爭4.3億歐元
- Google須在60天內改善,否則面臨追加罰款
- Google全球事務總裁沃克痛批裁決導致「產品退化」
- 川普政府可能以關稅報復,白宮預計24日宣布新一波措施
(綜合今日新聞、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歐盟執行委員會於23日宣布,認定Alphabet旗下Google違反《數位市場法》(DMA),濫用搜尋引擎與應用程式商店的市場主導地位,開出8.9億歐元(約10億美元,新台幣323億至328億元)罰單,並限期60天內改善,否則將面臨每日違約罰款或最高全球營收5%的追加罰款。
本次罰款分兩大部分:搜尋服務偏袒自家產品,罰款4.6億歐元;Google Play應用程式商店限制開發者引導用戶至外部平台,罰款4.3億歐元。歐盟競爭事務主管里貝拉強調,市場競爭應由產品品質決定,而非平台利用自身優勢偏袒自家服務。這是Google首度因違反《數位市場法》挨罰,若計入過去近20年來的反競爭裁罰,全球累計罰款已達103.8億歐元。
Google強烈反彈,全球事務總裁沃克發布聲明痛批,為配合規定,公司不得不拆除歐洲用戶喜愛的即時搜尋功能(如飯店、機票與餐廳價格),並破壞Google Play的安全防護。他批評這不是公平競爭,而是由少數投訴者驅動的「產品退化」,最終傷害歐洲企業與消費者。
此裁決恐加劇美歐貿易緊張。美國總統川普多次批評歐盟打壓矽谷科技巨頭,先前已威脅將以關稅報復,白宮預計於24日宣布對歐盟等貿易夥伴的新一波關稅措施。歐盟官員則強調,裁決公布時機純屬調查完成,並非刻意配合美國貿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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