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以違反《數位服務法》重罰全球速賣通5.5億歐元
- 平台未能有效阻止非法、仿冒產品流通
- 查核人力不足,賣家可繞過檢核系統
- 推薦與廣告系統加劇非法產品擴散
- 速賣通須於10月20日前提交改善計畫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歐盟執委會今(20)日宣布,阿里巴巴集團旗下跨境電商平台「全球速賣通」因違反《數位服務法》(DSA),遭處以5.5億歐元(約新台幣203億元)罰款。
歐盟執委會指出,速賣通未盡到DSA規定的義務,未能盡責評估並降低平台上銷售非法、不安全或仿冒產品的相關風險。許多非法產品在平台上流通,即使被發現檢舉,仍保留數週之久;出售非法產品的店家即使受罰,仍能繼續營運。
此外,速賣通查核人力不足,產品合規檢查容易規避,賣家能輕易繞過檢核系統大量上架仿冒產品。歐盟也指出,平台未能充分評估推薦和廣告系統如何加劇非法產品擴散,許多非法產品在被下架前,早已透過廣告推薦給消費者。
歐盟執委會表示,綜合考量違規行為的性質、歐盟使用者受影響程度及持續時間,決定裁罰5.5億歐元。速賣通未進行適當風險評估及未有效降低系統性風險,均嚴重違反DSA。
依據DSA規定,速賣通須於10月20日前提交改善計畫。歐洲數位服務委員會收到計畫後1個月內將提出意見,隨後由歐盟執委會做出最終決定並設定改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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