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岡山情侶租屋,發現鄰居監視器24小時直拍陽台與套房內部
- 情侶向房東反映未果,憤而報警提告
- 47歲楊男辯稱為防盜,警方依妨害秘密罪函送橋頭地檢署
- 警方呼籲裝設監視器應注意角度,避免侵犯他人隱私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自由時報等5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岡山區一對年輕情侶在公園西路二段租屋,發現對面住家的47歲楊姓男子在窗邊架設監視器,鏡頭24小時不間斷對著他們的套房陽台拍攝,角度甚至可直視套房內部。情侶認為已超出防盜範圍、嚴重侵犯隱私,第一時間向房東反映卻遭冷處理,無奈之下報警提告。
警方於4月21日下午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通知楊男到案說明。楊男辯稱因住家未裝鐵窗,且家中僅有老母親,為防盜才裝設監視器。但警方檢視畫面發現,鏡頭角度固定且不動地死盯著情侶陽台,對其說詞存疑,訊後依《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將楊男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裝設監視器應注意鏡頭角度,避免拍攝他人非公開活動區域,鄰里間應尊重彼此隱私空間,以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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