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彰化地方法院今日宣判一起毒駕拒捕案。林姓男子於今年6月30日下午施用安非他命,隔天凌晨又將海洛因摻入香菸吸食後,駕駛懸掛他車車牌的自小客車上路,在員林市違規停車遭巡邏員警盤查。
林男為躲避查緝,倒車衝撞巡邏車及後方汽機車。員警見情況危急,朝車輛射擊7槍示警並擊破副駕駛座車窗,當場逮捕林男及同車胡姓男子,並扣得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林男尿液檢驗結果顯示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及嗎啡濃度分別高達1980ng/mL、22280ng/mL及17600ng/mL,遠超行政院公告標準[1]。
法官審酌,林男雖無毒駕公共危險前科,但已有多次施用毒品紀錄,凌晨毒駕對公眾安全構成重大威脅,且為脫逃衝撞警車及他人車輛,嚴重妨害公務,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5月有期徒刑,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ETtoday新聞雲報導,兩罪合併應執行1年7月,其中公共危險罪部分得易科罰金[1]。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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