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歲江男凌晨毒駕遭攔查,唾液快篩呈陽性
- 車內搜出改造手槍、改造衝鋒槍各1把及子彈
- 槍枝經鑑驗具殺傷力,可正常擊發
- 江男否認改造槍枝,稱「我不會」[3]
- 全案依槍砲、毒品及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建請聲押
(綜合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平鎮警分局員警18日凌晨3時30分巡經金陵路五段,發現70歲江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左右搖晃且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攔查後江男坦承施用毒品後駕車,唾液快篩呈鴉片類及安非他命類陽性反應。
警方隨後附帶搜索後車廂,查獲黑色改造手槍1把、黑色改造衝鋒槍1把(均含彈匣)及子彈。江男供稱槍枝均為改造,但否認自行改造,不斷說「我不會」[3]。經刑事鑑識中心鑑驗,槍枝零件及機具性能正常、均可擊發,具有殺傷力。
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毒駕)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警方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成立專案小組持續追查槍枝來源及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案件。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