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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毒駕通緝犯掏槍拉滑套 警奪槍制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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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槍砲毒品通緝犯毒駕霧峰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台中毒駕通緝犯遇攔查掏槍拉滑套,警奪槍制伏
  • 員警奪槍過程中手臂、手指擦挫傷,無大礙[3]
  • 車上起出3把改造手槍、52發子彈及海洛因、安毒
  • 蕭男毒品快篩陽性,確認毒駕
  • 槍彈來源待明日偵訊釐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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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霧峰區1日下午發生驚險警匪對峙事件。霧峰警分局吉峰派出所所長張逸格下午5時許巡邏行經樹仁路時,發現一輛轎車行駛忽快忽慢、左右搖擺,上前攔查後察覺59歲蕭姓駕駛眼神渙散、雙手顫抖,一查發現是毒品通緝犯。

盤查過程中,蕭男突然從口袋掏出一把改造手槍,並當場拉動滑套準備擊發。員警見狀立即撲上前奪槍,成功將蕭男壓制逮捕,過程中員警手臂、手指擦挫傷,經治療後無大礙[3]。

警方隨後在蕭男身上及車內背包共起出3把改造手槍(其中1把為半成品)、52發子彈,以及海洛因1.25公克、安非他命3.37公克等毒品[1]。蕭男接受毒品快篩後呈陽性反應,確認毒駕。全案依妨害公務、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因蕭男已中止夜間偵訊,槍彈及毒品來源待明日進一步釐清[1]。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霧峰警分局啟用唾液快篩後已查獲35件毒駕[3]
  • 警方強調毒駕採刑事優先原則並建請羈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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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 警方統計數據 霧峰警分局自去年11月20日啟用「毒品唾液快篩試劑」以來,截至本案已累計查獲35件毒駕案件[3]。

## 執法立場 警方強調,毒駕行為同時涉犯行政與刑事責任,將採「刑事優先」原則,一律依現行犯逮捕移送並建請羈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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