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楊男欠繳交通罰鍰約1.9萬元,存款遭扣押
- 楊男陳情遭凍結款項為中低收入與身障補助,屬不得執行之補助款
- 花蓮分署審酌後撤銷扣押命令
- 承辦人員主動將楊男轉介至就業中心,協助重返職場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執行交通專案,日前接獲一名年約50歲的楊姓男子陳情,其遭扣押的存款為中低收入與身心障礙補助,是賴以維生的生活費。執行人員審酌後,依法撤銷扣押命令,並主動將其轉介至花蓮(玉里)就業中心。
楊男家住玉里鎮,因欠繳交通罰鍰約新台幣1萬9,000多元,存款遭依法扣押。他向花蓮分署陳情表示,遭凍結的款項為中低收入與身心障礙補助,屬賴以維生的生活費來源。楊男同時指出,因罹患重度憂鬱且長期失業,雖有意清償欠款,但目前無工作收入,盼找到穩定工作後再以分期方式逐步清償。
執行人員審酌楊男提出的證據資料,確認扣押款項屬依法不得執行的補助款,遂撤銷扣押命令。此外,承辦人員日前甫參加分署舉辦的「行政執行就業支持轉介實務」課程,了解勞動力發展署推動的「五五就業計畫」及針對身心障礙者、長期失業者等特殊身分提供的就業促進方案,研判楊男可能符合相關資格,主動將其轉介至花蓮(玉里)就業中心。
花蓮分署長蔡英俊表示,行政執行不僅肩負實現國家公法債權職責,更是串聯政府資源、協助民眾重建生活的重要橋梁,將秉持「執行有愛、公義無礙」理念,對陷入困境的義務人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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