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許男3年欠繳207筆罰單及稅費共9萬8448元
- 違規項目包括超速、未繳停車費及通行費等
- 台南分署近1年內4度扣押存款始足額清償
- 首次僅扣得684元,後續3次陸續扣足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市31歲許姓男子因3年間積欠交通罰單及稅費等共207筆、合計9萬8448元,遭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近1年內連續4次扣押存款,終於足額清償。
台南分署指出,許男於112年至113年間駕駛汽車超速、未繳停車費、未繳高速公路通行費、違規左轉、不遵守標線指示、無正當理由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欠繳202筆共8萬4000元。此外,他又欠繳114年度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公路法罰鍰、停車費等5筆共1萬4448元。
台南分署去年7月收案後,發現許男有存款可供執行,首次僅扣得684元;今年2月再扣得7萬5835元,4月扣得6685元,5月再次扣押存款,總算足額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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