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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234件玩躲貓貓 親情勸說後現身繳清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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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分期繳納欠款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李男2年內累積234件交通欠款,總額逾11萬元
  • 士林分署追車屢次撲空,催繳通知也無回應
  • 書記官9/7登門向家屬柔性勸說,李男隔天主動現身
  • 李男先繳1.8萬餘元,剩餘款項辦理分期並提供車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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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在2024年至2025年間,因違規停車、任意變換車道、行駛人行道及未繳停車費、國道通行費等,累積234件交通欠款,總額逾11萬元。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強制執行後,執行官僅扣得數千元存款,寄發催繳通知也無回應。

承辦林姓書記官改透過路邊停車即時通報系統鎖定李男車輛位置,但每次趕赴現場,李男都已提前駛離,屢次撲空。書記官不願放棄,今年9月7日上午前往李男住居所查訪,雖未遇到本人,仍向家屬說明欠款情形及後續執行程序,請求轉達。在親情勸說下,李男9月8日一早主動前往士林分署報到,現場繳納1萬8000餘元,剩餘尾款辦理分期繳納,並提供名下車輛作為擔保。

士林分署呼籲,民眾收到公法上金錢給付通知應積極面對,若確有困難可申請分期,以免財產遭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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