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報導)
高雄一名蕭姓計程車司機2022年10月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印尼籍女子小A(化名),相約至橋頭某汽車旅館「休息」,事後遭控用枕頭蓋臉強行性侵,一審依性侵罪判刑3年6月。蕭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調閱監視器發現,兩人車輛駛入車庫到退房離開僅23分鐘,扣除停車、上樓,實際在房內時間僅十餘分鐘,合議庭認為不可能完成女方指控的「掙扎、拒絕口交、強行性侵、擦拭精液、男方洗澡看電視、裝吐逃離」等一連串行為,時間點反而與蕭男供稱「女方反悔後隨即離去」吻合。
此外,女方聲稱男方體外射精在她肚子上,僅以面紙擦拭即穿回衣物,報警前未清洗,但刑事警察局鑑定其外陰部、陰道深處、內褲、裙子及現場面紙,均未檢出任何精子細胞或男性Y染色體DNA。自由時報另報導,女方對為何進入摩鐵的說詞前後不一,從「見到對方很害怕才跟進去」到辯稱「以為印尼與台灣的MOTEL不同,以為那是對方的家」;且驗傷結果除下體破皮外,臉部與四肢均無傷勢,與其自稱奮力推拒高大強壯的蕭男不符[1]。
合議庭認定證據不足,基於無罪推定原則,逆轉改判蕭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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