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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韓電磁鋼品傾銷 財部調高臨時反傾銷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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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傾銷稅財政部電磁鋼品韓國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財政部最後認定中韓電磁鋼品有傾銷事實
  • 韓國主要廠商臨時反傾銷稅率由45.68%升至49.8%
  • 其他韓國廠商稅率由49.84%升至59.35%
  • 中國廠商稅率維持26.44%不變
  • 經濟部須於40日內完成產業損害最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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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今(15)日公告,對自韓國及中國產製進口的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反傾銷調查案,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自9月15日起依最後認定的傾銷差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韓國主要涉案廠商(含浦項鋼鐵POSCO等)傾銷差率為49.8%,較6月初初步認定的45.68%增加4.12個百分點;其他韓國製造商或出口商稅率達59.35%,亦較初估增加9.51個百分點。中國所有製造商或出口商傾銷差率維持26.44%。

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說明,稅率變動主因是進行實地調查後,發現部分資料與初步認定階段不符,因此調整。財政部已於6月8日起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因差率變動,通知各進口地海關自今日起依最新稅率課徵。若最終核定無須課徵,已徵收的稅款將依規定退還。

後續調查方面,財政部已通知經濟部,須於接獲通知次日起40日內完成傾銷是否損害台灣產業的最後認定,並評估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的影響。財政部則須於接獲經濟部通知次日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正式課徵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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