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商務部核准兩家企業反傾銷稅率繼承申請
- 台灣大賽璐工程塑膠獲准繼承台灣寶理3.8%低稅率
- 日本大賽璐繼承原寶理塑膠株式會社權利義務
- 若以「台灣寶理」舊名出口,稅率將升至32.5%[2]
- 中國大陸共聚聚甲醛產業對此不持異議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中國大陸商務部8月20日發布第36號公告,針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台灣及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反傾銷措施,核准兩家企業的稅率繼承申請。其中,台灣大賽璐工程塑膠股份有限公司獲准繼承台灣寶理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原有的3.8%低稅率。
根據公告,2025年5月18日商務部已決定對上述地區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徵收5年反傾銷稅,其中台灣寶理塑膠適用3.8%稅率,寶理塑膠株式會社則適用35.5%的高稅率。
此次申請源於企業組織調整。日本寶理塑膠株式會社將工程塑膠業務以吸收分立方式轉入母公司株式會社大賽璐,株式會社大賽璐於2026年4月1日向商務部申請繼承原寶理塑膠株式會社的權利義務,並於5月20日提交補充文件。配合母公司更名,台灣寶理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為台灣大賽璐工程塑膠股份有限公司,並於4月22日申請繼承原台灣寶理的3.8%低稅率,4月23日提交補充文件。
商務部已就此事通知中國大陸共聚聚甲醛產業,業界對此不持異議。中時電子報報導提醒,若繼續以「台灣寶理」舊名出口,稅率將暴增至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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