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部初判中國聚醯胺薄膜傾銷致國內產業受實質損害
- 調查期間中國進口量逐年增且價格低於國產品
- 國內業者被迫降價導致虧損,停打價格戰後市占流失
- 案件移請財政部,70日內須作成傾銷初步認定
- 最終由財政部決定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經濟部今(9)日召開貿易救濟審議會,針對中國大陸特定聚醯胺薄膜反傾銷案進行產業損害初步調查,認定有合理跡象顯示國內產業已遭受實質損害,後續將移請財政部進行傾銷調查。
調查資料涵蓋2022年1月至2026年3月,結果顯示中國進口量逐年大幅增加且持續降價,自2025年起價格已低於國產品內銷價格。國內業者為維持競爭力,於2023年至2024年間被迫跟進降價,導致內銷虧損擴大。2025年業者停止價格戰策略,雖使內銷量及市占率大幅流失,但虧損未見明顯改善。2026年1至3月續採不打價格戰策略並略為調升售價,加上生產成本下降,內銷虧損已有改善,但仍無法獲利,顯示傾銷進口對國內產業造成不利影響。
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反傾銷案件由經濟部負責產業損害調查,財政部負責傾銷調查。經濟部完成初步認定後,財政部應於接獲通知翌日起70日內作成有無傾銷的初步認定,並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若財政部最終認定傾銷成立,經濟部將進一步進行產業損害最後調查,最終由財政部決定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經濟部表示,若進入產業損害最後調查階段,將進一步查證國內產業狀況,並蒐集課徵反傾銷稅對下游產業及整體經濟利益影響的各界意見,提供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參考。今日新聞報導指出,特定聚醯胺薄膜主要供加工後用於食品、化學用品、醫療及醫藥用品、電子材料等包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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