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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初判中國聚醯胺薄膜傾銷 國內產業受損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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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傾銷經濟部聚醯胺薄膜財政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經濟部初判中國聚醯胺薄膜傾銷致國內產業受實質損害
  • 調查期間中國進口量逐年增且價格低於國產品
  • 國內業者被迫降價導致虧損,停打價格戰後市占流失
  • 案件移請財政部,70日內須作成傾銷初步認定
  • 最終由財政部決定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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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經濟部今(9)日召開貿易救濟審議會,針對中國大陸特定聚醯胺薄膜反傾銷案進行產業損害初步調查,認定有合理跡象顯示國內產業已遭受實質損害,後續將移請財政部進行傾銷調查。

調查資料涵蓋2022年1月至2026年3月,結果顯示中國進口量逐年大幅增加且持續降價,自2025年起價格已低於國產品內銷價格。國內業者為維持競爭力,於2023年至2024年間被迫跟進降價,導致內銷虧損擴大。2025年業者停止價格戰策略,雖使內銷量及市占率大幅流失,但虧損未見明顯改善。2026年1至3月續採不打價格戰策略並略為調升售價,加上生產成本下降,內銷虧損已有改善,但仍無法獲利,顯示傾銷進口對國內產業造成不利影響。

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反傾銷案件由經濟部負責產業損害調查,財政部負責傾銷調查。經濟部完成初步認定後,財政部應於接獲通知翌日起70日內作成有無傾銷的初步認定,並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若財政部最終認定傾銷成立,經濟部將進一步進行產業損害最後調查,最終由財政部決定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經濟部表示,若進入產業損害最後調查階段,將進一步查證國內產業狀況,並蒐集課徵反傾銷稅對下游產業及整體經濟利益影響的各界意見,提供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參考。今日新聞報導指出,特定聚醯胺薄膜主要供加工後用於食品、化學用品、醫療及醫藥用品、電子材料等包裝[1]。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聚醯胺薄膜俗稱尼龍薄膜,應用於食品包裝、醫療包材及電子材料等領域[2][1]
  • TVBS將調查結果歸納為台廠「三階段傷害」:被迫價格戰、市占流失、仍無法獲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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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主要補充聚醯胺薄膜的俗稱與應用細節,以及TVBS新聞對「三階段傷害」的歸納整理。

自由時報與中時電子報指出,聚醯胺薄膜俗稱尼龍薄膜,具有耐高溫、高阻隔及高強度特性,廣泛用於食品真空包裝、冷凍食品包材、醫療包材、鋰電池、電子材料及軟性電路板等領域[2][1]。

TVBS新聞將經濟部調查結果歸納為「三階段傷害」:第一階段(2023~2024年)台廠被迫捲入價格戰,內銷虧損擴大;第二階段(2025年)台廠停止跟進降價,導致市占率遭中國產品大幅侵蝕;第三階段(2026年首季)雖調升售價且成本下降,整體產業仍無法獲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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