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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團籲啟動國家級影像性暴力防治機制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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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暴力防治王如玄現代婦女基金會系統性影像性暴力醫美偷拍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婦團籲啟動國家級影像性暴力防治機制
  • 提出四項訴求:一站式服務、科技比對系統、私密空間安檢、加重刑責
  • 王如玄批社政主管機關消極,未查核也未提醒性騷申訴權益
  • 吳姿瑩指已有受害影像疑似外流,籲向正式單位求助[2][1]
  • 廖書雯舉韓國、英國制度,籲建立高風險私密空間安檢機制
  • 盧映潔主張修法加重濫用場域管理權限者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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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近日多家醫美診所接連爆發針孔偷拍案,包括愛爾麗集團、光澤、聖宜、樂菲等,引發社會恐慌。現代婦女基金會今(13日)召開記者會,與台灣防暴聯盟共同指出,此類案件已非單一事件,而是涉及場所管理、數位犯罪與性別暴力的「系統性影像性暴力」,呼籲政府啟動「國家級影像性暴力防治機制」。

婦團提出四項具體訴求:建構以被害者為中心的一站式服務、建置科技影像比對與情資整合系統、建立高風險私密空間安全檢查機制,以及加重場所管理人偷拍刑事責任,並定為非告訴乃論罪。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指出,從去年北市大同區咖啡廳偷拍到近期醫美診所長期裝設針孔,顯示利用場所管理權限進行系統性偷拍已非個案。事件爆發後,業者竟有時間一路滅證,各縣市湧入大量報案,卻未見政府建立被害案件分流與協調機制,也缺乏明確報案與權益保障指引。她點名社政主管機關消極,未主動查核涉案院所場所主人防治責任,也未提醒民眾可同時提出性騷擾申訴,恐縱放行政責任。

王如玄強調,對於利用管理權限進行偷拍與性騷擾的雇主、場所主人,應比照「權勢性騷擾」從重處理,並修法建立違法企業與負責人的雙重連帶賠償責任及公告機制,避免企業以切割個人行為卸責。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表示,偷拍受害者須自行奔波於報案、行政申訴、影像下架等多重程序,政府應提供一站式整合服務,涵蓋影像下架與預防上傳、持續監測、處理跟蹤騷擾與威脅,並支持被害人長期復原。她也指出,台灣114年即有「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但僅停留在宣導層次,犯罪型態已科技化、平台化,政府應建立跨平台影像資料庫,引進科技辨識功能,並成立專業偵查數位性暴力的專責單位。吳姿瑩提醒,目前已有受害影像及個資疑似外流至社群平台,呼籲民眾遭遇威脅應向正式單位求助[2][1]。

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指出,反偷拍不能只靠民眾提高警覺,應納入公共安全治理。北市雖已建立「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管理辦法」,但仍偏向設備檢測,未發展成完整的「高風險私密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她舉例,韓國已將偷拍視為「偷拍疫情」,建立女性安全巡檢隊與數位性犯罪被害人支援中心;英國則由醫師總會(GMC)、照護品質委員會(CQC)與資訊委員辦公室(ICO)建立三層治理架構,明確指出廁所、更衣室、洗浴區等高度私密空間原則上不得裝設監控設備[3]。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認為,針對「濫用場域管理權限」的行為人應加重究責,「利用管理場所之機會」供給場所、工具便利他人犯妨害秘密或偷拍者也應納入重罰[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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