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陳頂新、紀佳佑洩密詐團,各判4月、6月
- 陳頂新坦承犯行,紀佳佑否認
- 紀佳佑前案緩刑中再犯,若遭撤銷恐入監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台中檢警2023年偵辦一個專詐美加華人的詐騙集團,向上溯源時意外發現,擔任辯護人的律師陳頂新、紀佳佑,利用律見機會將偵查秘密洩漏給詐團,協助設立「斷點」。台中地院今(23)日宣判,依洩密罪判陳頂新4月徒刑,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紀佳佑6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方調查,陳頂新受委任後,由事務所員工律見在押被告陳男,將其供述的犯罪模式、分工等製作「案件辦理紀錄表」,上傳LINE群組洩露給詐團人士。詐團成員甚至成立「法扶資訊同步」群組,流傳相關檔案。此外,陳頂新為取得檢方聲押及法院羈押理由,向紀佳佑表示「想了解案情」,紀同意後讓陳翻閱卷證,陳則趁機偷拍傳回事務所。
陳頂新犯後全盤認罪,表示是自己主動聯絡紀佳佑,對方同意給看卷,但不知他有偷拍;紀佳佑則否認犯行,辯稱未提供卷證。陳頂新對判決結果表示失望,認為現行法律對偵查秘密、洩密的行為樣態定義模糊,會壓縮律師辯護空間[1]。
值得注意的是,紀佳佑2021年曾因協助詐團串證、洩密,被台中高分院判刑7月、緩刑4年。如今再因違反個資法被判6月,前案緩刑若遭撤銷,未來恐須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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