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聯幫跨國走私市值逾3億元槍毒,以Coach手提袋夾藏自美運台
- 辯護律師丁啟修利用律見抄錄偵查機密,洩密給集團導致檢警搜索撲空
- 二審駁回上訴,丁啟修判9月徒刑、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80萬元及60小時義務勞務
- 張田、劉哲維分別判10年及7年8月,運毒部分仍可上訴三審
(綜合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北聯幫跨國走私槍毒案,市值逾3億元。主謀王浩莆、俞繼森等人自2022年起在美國設分裝基地,以Coach名牌手提袋夾藏大麻、MDMA等毒品及槍枝零件,透過海運報關輸入台灣。首批毒品於2023年5月成功運抵高雄,夾帶約13公斤大麻;第二批則於2024年11月至12月間,在台北內湖及新北汐止倉儲場被查獲,共起出大麻164包(約85公斤)、MDMA 75包(約74公斤)及多把步槍、手槍。
檢警偵辦期間,集團成員張田、劉哲維為掌握進度,找來替共犯辯護的律師丁啟修。丁假意擔任另名落網毒販的辯護人,利用律見機會抄錄檢方已掌握的組織架構、分裝據點等偵查機密,再將手寫筆記交由張田拍照上傳給上游集團,導致集團及時清空基隆七堵倉庫,檢警於2025年6月18日搜索時一無所獲。
士林地院一審依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判處丁啟修9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支付公庫80萬元及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張田、劉哲維則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分別判處10年及7年8月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原審量刑無違誤,30日駁回上訴,全數維持一審判決。其中丁啟修、張田的洩密部分不得上訴,先行定讞;運毒部分仍可上訴第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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