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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御用律師洩密詐團 判8月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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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洩密詐騙集團陳克譽雞排妹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陳克譽涉洩漏偵查秘密給詐團,判8月緩刑4年
  • 須支付公庫10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15萬元
  • 同案律師林哲丞獲判無罪
  • 詐團車手落網後,陳克譽陪偵洩密收取15萬元酬勞
  • 逮捕陳克譽的刑警是他過去的學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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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曾替「雞排妹」鄭采勻辯護的律師陳克譽,因擔任詐騙集團軍師,將陪偵時取得的偵查秘密洩露給詐團,台北地院今(29日)依洩密罪判處8月徒刑,緩刑4年,須向公庫支付100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15萬元。同案律師林哲丞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本案源於2024年5、6月間,詐團以「猜猜我是誰」手法詐財,檢警成立專案小組,查出幕後金主王宇光、顏志錚等人。同年6月,詐團車手黃依婷落網,集團聯繫陳克譽陪同應訊,陳男事後將黃女供詞及檢警辦案方向洩露給車手頭張閎鈞,收取15萬元酬勞。

隨後另一名車手邱朝輝被捕,陳克譽為避免檢警起疑,改請合署辦公的律師林哲丞出面陪偵,林男在偵訊時暗示邱朝輝「不要牽拖別人」、「沒有問,不要多講」,事後將偵訊內容回報陳克譽,陳再轉告詐團,林男則收取1.8萬元陪偵酬勞。陳克譽偵查中曾被羈押禁見,巧合的是,上銬逮捕他的刑警正是他過去的學生[2]。

同案被告王宇光判刑4年、沒收犯罪所得90萬元,顏志錚判刑8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5萬元、沒收60萬元,湯得人判刑2年、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30萬元,張閎鈞判刑3年、沒收犯罪所得3萬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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