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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塔律師涉助詐團洗錢 一審判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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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塔律師台北地院李宜諪洗錢靈骨塔詐騙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助靈骨塔詐團洗錢,一審判5月徒刑
  • 併科罰金8萬元,得易科罰金,洩密部分無罪
  • 同案律師趙浩程無罪,蔡沅諭依洩密罪判6月
  • 李宜諪審理初期不認罪,換律師後改口全數認罪
  • 她聲明強調未參與詐欺集團,願承擔法律責任[5][1]
  • 詐團主嫌吳芳儀等人涉詐騙逾億元,另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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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自由時報等6家媒體報導)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入靈骨塔詐騙集團案,被控替主嫌吳芳儀辯護時,轉達吳女指示請同夥變賣金飾與BMW X6休旅車,並洩漏偵查內容,遭檢方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求刑1年。台北地院今(7日)一審宣判,依幫助洗錢罪判處李宜諪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併科罰金8萬元,洩密部分無罪。全案可上訴。

同案另兩名律師趙浩程、蔡沅諭,趙浩程獲判無罪;蔡沅諭則依洩密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蘇姓、陳姓、詹姓共犯分別依洗錢罪判刑4月至6月,併科罰金3萬至8萬元。

李宜諪審理初期採無罪答辯,堅稱傳話僅為正當行使辯護權,去年底更換辯護律師後改口全數認罪,並表示若法院認定有犯罪所得願全數繳回。她透過聲明表示,因急於為委任人提供法律協助,未及審慎考量,行為有所失當,已就相關事實認罪,願坦然面對法律責任,但強調自己從未參與詐欺集團[5][1]。

本案源於吳芳儀、呂英菖等人自2023年9月成立「鉅新匯公司」,以靈骨塔投資詐騙長者,不法所得逾億元,至少6至10人受害[3][2]。檢警2025年4月搜索約談吳女等人,聲押獲准後,發現李宜諪等3名律師涉嫌通風報信、協助脫產。李宜諪在陪偵後,透過LINE群組指示陳永山、蘇庭億變賣吳女的金飾與BMW X6轎車,並傳達「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等語[2]。檢方去年8月偵結起訴,對李宜諪求刑1年。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李宜諪8日透過IG發聲,尊重判決、誠心接受訓誡[8][6]
  • 她強調法院已認定其情況與「詐團律師」有別,呼籲外界勿以未經證實內容報導[6]
  • 北院判決理由:李女傳遞內容未洩漏偵查重要事項,洩密無罪[4]
  • 法院指出李女自白洗錢且無犯罪所得,依法遞減其刑[4]
  • 巴毛律師陳宇安批評律師違法成本過低但利益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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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東森新聞、中時電子報等5家媒體報導)

李宜諪今(8日)透過IG發聲,表示尊重法院判決、誠心接受法官訓誡,並強調法院已認定她的情況與一般「詐團律師」有別,呼籲外界勿以未經證實內容報導[8][6]。她坦言尚未收到完整判決理由書,先就法院新聞稿回應,並稱這場風波檢視了她的執業初衷與職業倫理,讓身邊人擔心受怕是她最放在心上之處[8]。

北院判決理由指出,李宜諪傳遞的內容未洩漏偵查重要事項,與刻意破壞偵查的「詐團律師」有別,故洩密無罪;但合議庭強調,她身為執業律師應誠正信實執行職務,卻幫助洗錢,應予非難[4]。法院也說明,李女於偵查及審理中均自白洗錢犯行,且無證據顯示她獲有犯罪所得,依法遞減其刑[4]。

同案另兩名律師部分,蔡沅諭因洩漏檢警掌握的被害人資訊,足妨害偵查,構成洩密罪;趙浩程則因罪嫌不足獲判無罪[4]。

巴毛律師陳宇安今(8日)對此案評論,直言律師違法成本過低但利益大,只要沒良心一點,當詐團好朋友,台北買房不是問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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