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台中地院今(20)日上午宣判,涉嫌以「黃金代購」等虛假投資方案詐騙王家、間接導致王家五口集體走上絕路的團購主李惠雯,遭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全案可上訴。檢方起訴罪名包括銀行法、詐欺取財、恐嚇取財、洗錢、偽造私文書等5罪,並以李女手段惡劣、間接害死5條人命,具體求刑15年以上。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李女答辯方向為認罪,法院若判10年以上,已堪比殺人罪最低本刑10年刑度[1]。判決出爐後,痛失5名至親的王家女婿表示「判決11年,明顯不符合社會期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