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男涉毒駕自撞台中西屯BRT公車站,無人受傷
- 車內查獲已使用的依托咪酯電子煙彈,唾液快篩呈陽性
- 檢方以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為由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 中檢近三週已聲押毒駕再犯風險者32件獲准
(綜合三立新聞、自由時報報導)
台中李姓男子15日涉吸食毒品後,駕駛小客車行經台灣大道四段與玉門路口時,自撞BRT公車站,幸未波及其他民眾。警方到場在車內查獲已使用的疑含毒品依托咪酯電子煙彈1顆,經唾液快篩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由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檢方審酌,案發地點位於台灣大道、東海大學及台中榮民總醫院附近,屬人車往來密集的重要道路及公共場所周邊,被告高度危害用路人、候車民眾及公共交通設施安全,且電子煙彈置於隨手可得處,涉毒駕肇生交通事故,情節嚴重,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中檢表示,自5月27日至6月16日,已針對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高度再犯毒駕風險者,向法院聲押獲准32件,將持續運用預防性羈押新制及各項強制處分措施,防止毒駕再犯。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